
中新網山西新聞12月5日電(劉小紅)5日,山西省檢察機關召開紀念山西省檢察機關恢復重建40周年暨全省檢察機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大會。
為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和檢察機關恢復重建40周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開展了全國檢察機關第九次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
據了解,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表彰“全國模范檢察院”和“全國模范檢察官”“全國模范檢察干部”的決定》,山西省陽城縣人民檢察院獲得“全國模范檢察院”稱號;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部檢察官周艷、臨汾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五部部長曹迎春獲得“全國模范檢察官”稱號。
據悉,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為98個先進集體和128名先進個人記一等功的決定》,山西省長治市城區人民檢察院、右玉縣人民檢察院、臨縣人民檢察院、左權縣人民檢察院榮獲“集體一等功”。
忻州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一部部長周永清、大同市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副主任劉尚平、陽泉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二部副部長王艷娥、運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刑事檢察一部副部長王俊燕(女)、太原鐵路運輸檢察院政治部干部劉洋榮記“個人一等功”。
經高檢院黨組研究并報黨中央批準,決定建立檢察榮譽章制度,為從事檢察工作滿30年的在職在編人員頒發檢察榮譽章。本次山西省共有1395名同志獲得檢察榮譽章。(完)